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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运政罚〔2021〕06143
    违法行为类型 02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7月5日10时05分,本机关行政执法人员通过老余杭收费站投诉举报,发现浙D36597客运班车在G56(杭瑞高速)老余杭收费站招揽1名乘客乘车。2021年7月16日,本机关予以立案。7月16日,对司圣川进行了询问,并收集了其他相关证据。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绍兴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杭州银行。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7-16
    决定机关 杭州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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