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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沪银监罚决字〔2018〕28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16年末,该行对部分票据垫款的会计处理未能如实反映票据业务真实风险情况。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3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7-19
    决定机关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法定代表人 邢敏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