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沪银监罚决字〔2018〕2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2016年至2017年,该行报送非现场监管统计报表屡次发生迟报、错报,严重影响了辖内银行业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25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03-20 |
决定机关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
法定代表人 | 邢敏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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