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大理辉鸿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53290071****996L
    执行依据文号 (2018)云2901民初2280号
    案号 (2020)云2901执2306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大理市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大理市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0-08-28
    发布日期 2021-03-10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云南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张亚辉、大理辉鸿经贸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连带偿还原告余巍借款本金人民币4035200元,并支付该借款本金自2015年10月12日起至款项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的逾期借款利息。 二、驳回原告余巍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4795元,由被告张亚辉、大理辉鸿经贸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原告已预交,执行时由被告一并予以返还)。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