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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古城管靖(环保)罚决字〔2018〕5号
    违法行为类型 环保
    行政处罚内容 甘肃第四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古浪县2018年大靖镇及裴家营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房及配套商业建设工程(大靖镇)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未采取有效的防尘降尘措施造成大气污染的行为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8-03
    决定机关 古浪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