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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兰高雁直)城管(环保)罚决字【2017】3号
    违法行为类型 环保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两万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7-11-08
    决定机关 高新区执法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