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湖银罚字〔2020〕第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未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比例交存存款准备金。 |
行政处罚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七条第(三)项,决定对该单位处人民币1万元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4-30 |
决定机关 | 中国人民银行湖口县支行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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