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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湖银罚字〔2020〕第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比例交存存款准备金。
    行政处罚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七条第(三)项,决定对该单位处人民币1万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4-30
    决定机关 中国人民银行湖口县支行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