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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淮住建罚字[2020]第07030003号
    违法行为类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
    行政处罚内容 处以人民币3万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0-10
    决定机关 淮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