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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玄市监管案〔2019〕01939号
    违法行为类型 广告内容管理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4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4-17
    决定机关 南京市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杨孝华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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