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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玄市监管案〔2019〕00617号
    违法行为类型 医疗器械广告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2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1-14
    决定机关 南京市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冯洪刚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