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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玄市监管案〔2018〕00016号
    违法行为类型 广告内容管理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32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3-14
    决定机关 南京市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冯洪刚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