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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嘉运政罚〔2021〕5254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2021年3月12日,桐乡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接到3.0监管平台工单异常显示照片比对异常。经查,是桐乡市中誉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使用手机身份证照片代替学员林玲和贾锦凡的身份进行学时培训,学员林玲2021年3月4日18时01分49秒至21时34分49秒培训过程以身份证签到,过程中学员本人未在场;学员贾锦凡2021年3月5日06时11分38秒至10时18分17秒培训过程以身份证签到,过程中学员本人未在场。桐乡市中誉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在桐乡市中山路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三)项,其行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者未如实签署培训记录。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3-22
    决定机关 桐乡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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