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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地标识 -
    宗地编号 151
    所在行政区 河北省邢台市清河县
    土地面积 1.0896
    宗地坐落 小屯村东、南北道东
    土地他项权利人证号 清他项(2014)第151号
    土地使用权证号 清国用(2007)第119号
    土地抵押人名称 清河县耀华胶业有限公司
    土地抵押人性质 企业
    土地抵押权人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
    土地抵押用途 工业用地
    抵押土地权属性质与使用权类型 出让
    抵押面积 1.0896
    评估金额 333.4
    抵押金额 300
    土地抵押登记起始时间 2014-05-16
    土地抵押结束时间 2017-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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