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杭综执(余)罚字〔2019〕第1402051912120067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深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涉嫌未取得夜间作业证明进行夜间施工案。 |
行政处罚内容 | 案件名称:深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未取得夜间作业证明进行夜间施工案被处罚对象名称:深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违法事实和违则:2019年10月26日22时40分,当事人深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未取得夜间作业证明的情况下,擅自在余杭区东湖街道星光街1237号华宇商城交易大楼工地进行产生夜间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施工内容是工地地下室顶板混凝土浇注作业,现场施工工具为混凝土运输车一辆、混泥土泵车一台,环境噪声是由施工工具在运行时产生的。执法人员现场进行噪声测试,测得噪声值为56.2dB(A),超出该区域国家规定的标准[GB12523-2011Leq≤55dB(A)]1.2dB(A),距离工地南侧约50米是丁塘村村庄农居点,其余方向均为华宇商城营业店铺。执法人员现场向当事人送达了《责令立即(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杭综执余责改字〔2019〕第0000468号),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经查证,当事人是因混凝土公司调度方面的原因造成施工延误。2019年11月27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回复“2019年10月26日22时40分,该行为未经环保审批许可”的意见,证实了当事人深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夜间施工未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许可。属于未取得夜间作业证明进行夜间施工的违法行为。处罚种类:罚款处罚依据:《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玖仟元整行政处罚履行方式:余杭农村商业银行缴纳罚款行政处罚履行期限:15日作出行政处罚机关名称: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12-12 |
决定机关 | /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