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 失信被执行人 | 山东民利达印铁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37010375****9252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辽0323民初372号 |
| 案号 | (2019)辽0323执786号 |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 执行法院 |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立案日期 | 2019-07-23 |
| 发布日期 | 2019-11-29 |
| 已履行 | 暂无 |
| 未履行 | 暂无 |
| 省份 | 辽宁 |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山东民利达印铁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给付原告鞍山永安包装工业有限公司货款140万元,并自2019年1月10日起至货款付清之日止,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逾期付款的违约金,被告山东民利达印铁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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