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乐(消)行罚决字〔2019〕0230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乐清市罗马假日大酒店有限公司天豪罗马会所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案 |
行政处罚内容 | 现查明位于浙江省乐清市城南街道千帆东路277号的乐清市罗马假日大酒店有限公司天豪罗马会所(营业面积:14582平方米,性质:KTV、餐饮、桑拿浴室,负责人:高龙)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防火门顺位器、闭门器损坏),该单位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决定给予乐清市罗马假日大酒店有限公司天豪罗马会所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本决定书到乐清市建设银行(账号:33001627535053009173-0401)缴纳罚款。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乐清市消防救援大队 2019年8月20日。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8-20 |
决定机关 | 乐清市市公安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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