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天卫公罚〔2020〕48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天台森然杨帆荟酒店有限公司2020年7月13日经营期间的游泳池水经随机抽样检验,游泳池东南角、西北角的池水的菌落总数分别为470CFU/mL、260CFU/mL,不符合GB37488-2019《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0-16
    决定机关 天台县行政审批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