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沪银监罚决字〔2017〕33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2015年,该公司通过自主支付的方式向借款人发放较大金额贷款。同时,该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放任借款人将贷款资金用于股票交易。 |
行政处罚内容 | 责令改正,罚款合计人民币90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11-08 |
决定机关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
法定代表人 | 吴庆斌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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