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北京银湾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11010875****427M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豫0122民初8780号
    案号 (2021)豫0122执1326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中牟县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中牟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1-03-10
    发布日期 2021-03-30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河南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解除河南中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湾科技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19日签订的《警银亭(银亭部分)设备供货合同书》; 二、北京银湾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河南中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货款744000元及支付违约金200000元。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3240元,减半收取6620元,由北京银湾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