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沪市监金处〔2021〕28202100065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已经取得许可、核准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检验检测机构未依照要求进行特种设备生产、检验检测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4.0000万元,责令改正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6-23 |
决定机关 | 上海市金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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