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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川工商遂处字〔2018〕0136 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广告法》第四条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3456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8-14
    决定机关 遂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唐启斌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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