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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防交04罚[2021]13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决定给予处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3-29
    决定机关 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