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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东港工商处字[2016]453号
    违法行为类型 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不真实、不准确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罚款1.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6-12-01
    决定机关 日照市东港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安丰章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