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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京房市监处字〔2019〕第504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停止违法广告发布;2.罚款15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0-15
    决定机关 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郭金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