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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粤河紫交罚[2021]00014号
    违法行为类型 经调查,本机关认为你(单位)在2020年12月05日 15时00分在(违法地点)紫金县宝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实施了货运源头单位为车辆超标准装载、配载的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1-12
    决定机关 河源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