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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临综执罚字〔2019〕第8513011909300015号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万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涉嫌未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案。
    行政处罚内容 2019年09月04日09时10分,杭州市临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锦南中队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当事人杭州万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作为美丽湾小区的垃圾分类监管责任人,在杭州市临安区锦南街道锦江路的美丽湾小区内设置了四色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在绿色易腐垃圾收集容器内投放有可回收垃圾硬纸箱,其他垃圾塑料袋、塑料包装纸等。当事人上述行为属于未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违反《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依据《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9-30
    决定机关 区城市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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