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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苍市监处字〔2019〕1210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质量管理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其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作如下处理:(一)罚款100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0-31
    决定机关 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杨德保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