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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乳市监罚字[2019]372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
    行政处罚内容 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罚款1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5-17
    决定机关 乳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