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侯市监执罚字〔2020〕12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0324万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方式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5-24
    决定机关 福建省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李鹏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