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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萧综执〔2021〕罚决字第02-0063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03月12日上午,当事人杭州萧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在未采取措施防止城市道路受损的情况下,直接在萧山区城厢街道拱秀路新桥上搅拌水泥砂浆。当日09时50分,该情况被执法人员发现。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五)项之规定,已构成在城市道路上搅拌水泥砂浆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种类及金额: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行政处罚依据:《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3-19
    决定机关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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