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渝丰都市监经处字(2019)15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 |
行政处罚内容 | 没收超过保质期食品、罚款4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8-14 |
决定机关 | 丰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刘国庆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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