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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绍市环罚字[2019]78号(虞)
    违法行为类型 浙江伟伟纺织印染有限公司通过逃避监管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案
    行政处罚内容 绍兴市上虞区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绍市环罚字[2019]78号(虞)    当事人:浙江伟伟纺织印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479649499X7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许尔明    详细地址: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    我局于2019年6月19日对你单位通过逃避监管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    2019年6月18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你单位进行执法检查,发现你单位生产正常,污水站正在运行,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引风机停运,污水站产生的废气未经有效收集处理,对周边环境造成了影响。经调查查实,你单位废气处理设施引风机的变频器因天气潮湿而跳闸,导致引风机停用。    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    1、现场检查(勘查)笔录1份,照片4张,证明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的情况。    2、调查询问笔录2份,证明你单位基本情况和逃避监管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事实。    3、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2份,证明冯校丰、吴国庆的身份及授权委托情况。    4、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许尔明的法定代表人身份。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1-14
    决定机关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上虞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