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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浙湖公路(非)罚〔2019〕01010091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浙湖公路(非)罚〔2019〕010100911号
    行政处罚内容 车号为浙EA7738的车辆,于2019年07月02日06时01分行驶在高速公路S13塘栖收费站时,被车辆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了涉嫌违法超限运输的违法行为。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4轴车,车货总质量42.19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4轴车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36.00吨,该车超限6.19吨。本单位通过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车辆信息查询系统调查核实,确定该车车主为浙江德清港集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1-28
    决定机关 湖州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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