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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沪市监嘉处字(2019)第142019001293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0.11947万元,罚款0.6200万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9-09
    决定机关 嘉定区市场监管局
    法定代表人 严舒娴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