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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余运罚决字[2016] 第3302815116100274号
    违法行为类型 浙江家家福超市有限公司 货运经营者不按照规定携带车辆营运证
    行政处罚内容 2016年09月19日08时12分,驾驶员陈文杰驾驶浙B.L2628厢式货车在余慈连接线姆湖村段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四条、《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被我执法人员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八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五十八条第二款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佰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6-10-08
    决定机关 余姚市交通运输管理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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