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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咸市监处字〔2020〕13号
    违法行为类型 广告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4-30
    决定机关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