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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宜市政字【2018】 第1-18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经审批擅自挖掘城市道路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2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8-30
    决定机关 宜阳县城市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