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萧公(蜀山)行罚决字[2020]02806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杭州正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未按规定记录、统计、报送典当信息 |
行政处罚内容 | 主要违法事实:2020年05月06日下午,蜀山派出所民警对位于杭州市萧山区蜀山街道晨晖路某号的杭州正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未按规定记录、统计、报送典当信息,被蜀山派出所民警查获。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典当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六十五条之规定,决定给予杭州正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责令限期改正,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中国农业银行萧山支行萧山区财政汇缴专户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5-06 |
决定机关 | 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蜀山派出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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