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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宁市监处〔2017〕6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发布虚假广告(广告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同意经办人意见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1-16
    决定机关 宁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虞优儿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