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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闵市监案处字〔2016〕第120201622201号
    违法行为类型 经营者在格式条款中排除消费者解释格式条款的权利;经营者在格式条款中加重消费者其他依照法律法规不应由消费者承担的责任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3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6-11-24
    决定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陈来娣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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