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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万市监行处〔2020〕117号
    违法行为类型 当事人员工食堂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我局扣押的“千禾东坡红老抽酱油、老陈醋、海天酱油老抽豉油、百家鲜蒸鱼豉油、川老汇红油郫县豆瓣、仙桃王香米”食品;2.罚款15000元(壹万伍仟圆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3-31
    决定机关 万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