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自大市监处〔2021〕51030421000019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1.0000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4-01 |
决定机关 | 自贡市大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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