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兴)市监(公)处〔2020〕3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不正当竞争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1、责令停止虚假宣传和发布违法广告;2、对其虚假宣传嘉福星洲?尚江尊品5号楼商品房销售情况的行为处以伍万元罚款;3、对其所宣传荣誉奖项未表明出处的行为处以壹万元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10-27 |
决定机关 | 兴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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