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兴)市监(公)处〔2020〕32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不正当竞争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停止虚假宣传和发布违法广告;2、对其虚假宣传嘉福星洲?尚江尊品5号楼商品房销售情况的行为处以伍万元罚款;3、对其所宣传荣誉奖项未表明出处的行为处以壹万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0-27
    决定机关 兴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