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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竹山县恒锦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赵扬明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74768148-1
    执行依据文号 (2016)鄂0323民初850号
    案号 (2016)鄂0323执576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湖北省竹山县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竹山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6-07-22
    发布日期 2016-08-04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湖北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竹山县恒锦置业有限公司、赵扬明于2016年7月13日前偿还原告李伟借款本金4077500元及利息(2077500元本金利息:从2012年9月6日起按月息2分计算至清偿)之日止;2000000元本金利息:从2013年12月6日起按月息2分计算至清偿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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