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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2019〕遵综执01字第205号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违法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遵义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15日内将非法占用的联丰村集体土地34022平方米退还给汇川区高坪街道办事处联丰社区居民委员会。2、责令遵义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15日内将非法占用的国有土地14988平方米退还给汇川区人民政府。3、责令遵义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7日内拆除在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1527平方米土地上硬化的地面,面积2201平方米,并恢复土地原状;将其他平场面积9326平方米土地,恢复土地原状。4、没收遵义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37483平方米土地上硬化地面面积7173平方米。5、对遵义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非法占用的国有建设用地14988平方米按每平方3元罚款,处罚款44964元;对非法占用的耕地20519平方米按每平方10元罚款,处罚款205190元;对非法占用除耕地外其它农用地5668平方米按每平方5元罚款,处罚款28340元;对非法占用的集体建设用地3017平方米按每平方3元罚款,处罚款9051元;对非法占用的未利用地4818平方米按每平方5元罚款,处罚款24090元。综上,你(单位)非法占地49010平方米的行为处罚款叁拾壹万壹仟陆佰叁拾伍元整(¥311635.00)。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1-11
    决定机关 遵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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