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2019〕遵综执01字第17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违法 |
行政处罚内容 | 1、责令你(单位)15日内将非法占用的双狮社区集体土地59362平方米退还给汇川区高坪街道办事处双狮社区。2、责令你(单位)15日内将非法占用的新黔社区集体土地8111平方米还给汇川区高坪街道办事处新黔社区。3、责令你(单位)7日内将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11024平方米土地,恢复土地原状。4、对你(单位)非法占用的耕地52588平方米按每平方米10元罚款,处罚款525880元;对非法占用的建设用地14383平方米按每平方米3元罚款,处罚款43149元;对非法占用的未利用地502平方米按每平方米5元罚款,处罚款2510元。综上,对你(单位)非法占地67473平方米的行为处罚款伍拾柒万壹仟伍佰叁拾玖元整(¥571539.00)。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1-08 |
决定机关 | 遵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遵义市城市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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