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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2019〕遵综执01字第172号
    违法行为类型 国土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遵义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15日内将非法占用的双狮社区集体土地59362平方米退还给汇川区高坪街道办事处双狮社区;将非法占用的新黔社区集体土地8111平方米退还给汇川区高坪街道办事处新黔社区;2、责令遵义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7日内将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11024平方米土地,恢复土地原状;3、对遵义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非法占用的耕地52588平方米按每平方米10元罚款,处罚款525880元;对非法占用的建设用地14383平方米按每平方米3元罚款,处罚款43149元;对非法占用的未利用地502平方米按每平方米5元罚款,处罚款27510元。综上,对遵义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非法占地67473平方米的行为处罚款伍拾玖万陆千伍佰叁拾玖元整(¥596539.00)。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1-24
    决定机关 遵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遵义市城市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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