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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2019〕遵综执01字第176号
    违法行为类型 国土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遵义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15日内将非法占用的集体土地30273平方米退还给汇川区高坪街道办事处永胜社区;将非法占用的国有土地8710平方米退还给汇川区人民政府;2、对遵义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非法占用的耕地31066平方米按每平方米10元罚款,处罚款310660元;非法占用的坑塘水面2132平方米按每平方米5元罚款,处罚款10660元;非法占用的林地1323平方米按每平方米5元罚款,处罚款6615元;非法占用的建设用地4462平方米按每平方米3元罚款,处罚款13386元。综上,对遵义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非法占地38983平方米的行为处罚款叁拾肆万壹千叁佰贰拾壹元整(¥341321.00)。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1-24
    决定机关 遵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遵义市城市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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