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2019〕遵综执01字第16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违法 |
行政处罚内容 | 1.责令你公司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汇川区高坪街道鸣庄社区退还非法占用的221514㎡集体土地、向汇川区人民政府退还非法占用的25458㎡国有土地;2.责令你公司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拆除有条件建设区内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2054.14㎡建(构)筑物;3.没收允许建设区内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3332.86㎡建(构)筑物;4.对非法占用的246972㎡土地,耕地54703㎡按10元/㎡、其他农用地2154㎡按5元/㎡、未利用地4792㎡按5元/㎡、建设用地185323㎡按3元/㎡处罚款,共计罚款壹佰壹拾叁万柒仟柒佰零贰元(小写:¥1137729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1-21 |
决定机关 | 遵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遵义市城市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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