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具备警示效果的人行警示桩
基本信息
申请号 | CN202020994557.2 | 申请日 | - |
公开(公告)号 | CN213173400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5-11 |
申请公布号 | CN213173400U | 申请公布日 | 2021-05-11 |
分类号 | E01F9/604;E01F9/615;E01F9/623;E01F9/646 | 分类 | 道路、铁路或桥梁的建筑; |
发明人 | 张松;陆佳敏;曹敏 | 申请(专利权)人 | 昆山市鹿通交通安全设施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西安乾方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代理人 | 胡思棉 |
地址 | 215300 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玉山镇古城中路335路 | ||
法律状态 | - |
摘要
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具备警示效果的人行警示桩,属于公路安全警示器材技术领域,该实用新型包括头部、躯干、手臂和支撑装置,其中躯干上端连接着用于警示行人的头部,躯干两侧连接着用于警示行人的手臂,躯干下端安装有用于支撑该警示设备的支撑装置,头部正反表面贴附有反光片,头部和躯干之间安装有连接装置,手臂与躯干之间由连接装置相连接,手臂末端安装有LED频闪灯,躯干下方设置有支撑装置,躯干与支撑装置之间安装有连接轴,躯干通过连接轴与支撑装置相连接。该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整个警示装置能够快速折叠,不仅方便携带同时使用快捷,打开即可快速拼装,同时增加了LED频闪灯,能够在夜间提醒行人注意道路安全。 |
